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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有條件批准土拓署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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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今年收回部分粉嶺高球場用地建屋,負責發展該項目的土拓署向環諮會闖關。環諮會上周三(3日)討論土拓署提交8項附加資料,委員會一致認為當中6項大致達委員要求,其餘兩項則認為土拓署未能全面回應關注,要求環保署長於審批時應考慮附加條件環保署長徐浩光今日(11日)就土拓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提出的申請,有條件批准其提交的環評報告。

環保署表示,環保署長經諮詢技術備忘錄下有關主管當局後,認為報告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因應環諮會提出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以及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的意見,環保署長決定按《環評條例》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條件包括須向環保署長提交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以盡量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以及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以盡量減少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影響。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有關決定是經過全面和審慎考慮該份環評報告、相關環評研究概要和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於公眾查閱期間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和公眾根據《環評條例》所提交有關環境的意見,以及土拓署提交的附加資料後作出。發言人強調,環評程序主要是評估工程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並建議合適的緩解措施,項目倡議人在決定開展有關工程前,仍會考慮其他相關因素,並須符合其他相關法例及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