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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倡探討成立住宅維修基金 消委會:全港業主互助互惠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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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近日發布有關香港私人住宅物業管理費的大型研究報告,建議探討成立一個維修工程基金,並制定一個10年的維修保養計劃,或要求業主按月供款。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維修基金確保以可持續方法去維修樓宇,即使業主日後搬至其他樓宇居住,亦可受惠於前業主儲備的維修基金,形容是「全港互助互惠」,令樓宇可保值。

黃鳳嫺今早於商台《政好星期天》表示,以往大廈要進行維修時,常會引起業主及法團與物管公司之間的爭執,相信如果盡早立法制定保養計劃,規定每個業主要支付的比例,即使日後有大型維修亦比較「好做」。她稱,要透過不同持份者之間的溝通,考慮每幢樓宇的大小、樓齡等,制定供款方法的比例,相信立法過程要集結很多資訊及數據,希望可盡早啟動。

另外,報告發現受訪業主每月管理費介乎200至3700元,平均約1100元、每呎2.7元,佔家庭月收7.4%。黃鳳嫺引述物管公司指,管理費加幅由人工、維修費成本增加及疫情有關,稱有業主建議物管公司,可透過減少經理人酬金、節日裝飾等非核心服務,節省成本。

對於報告指出,小業主在業主組織的參與程度低。黃鳳嫺認為要慢慢培養小業主對物管事項的興趣,首要是買樓及收樓時知道自己的權益,亦鼓勵物監局帶同開發「罐頭式」手機流動應用程式,讓業主可以接觸更多大廈資訊,逐漸鼓勵他們多參與法團事務。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鄺祖盛引述報告指,小業主參與度越高、對物管公司越有影響力,管理費加幅越溫和,認為當局應多做宣傳教育工作,促進小業主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