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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兄非禮親妹罪成 官准保釋考D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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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經入住寄養家庭的女童,被父親接回家中與兄長和祖母同住,其間兩父子涉多次非禮女童。案發時13至14歲、比女童大一歲的兄長涉趁胞妹熟睡時,觸摸她胸脯,及逛街時用手臂碰胞妹胸部揩油等,他早前否認5項非禮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其中兩罪成立。

「仲有心考試,就唔好阻礙」

被告為應屆文憑試考生,目前尚餘兩場考試,辯方希望續准保釋,法官表示「(被告)仲有心考試,就唔好阻礙」,准保釋至5月24日判刑。

女童X現年16歲,案發後她獲安排入住兒童之家,其兄長W.C.K.現年17歲,為學生。控方案情指X一家四口居於荃灣一個開放式單位,案發於2018年,X供稱曾於家中兩度遭兄長非禮,另3次事件先後發生於旺角鬧市和荃灣街市,被告以手肘掃X胸部。

法官裁決時指出,接納X就被告摸她胸及摩擦她臀部的證供,又指X沒有向身邊友人透露事件不會削弱其證供,始終被親哥哥非禮是難以啟齒的事情,而且摩擦臀部的情節更甚,未至最後一刻也不會說出,是可以理解。

未證故意掃胸 鬧市非禮3罪脫

法官續稱,被告同意他讀中一時已知道不可亂摸異性身體,故可以排除被告因案發時未成年而無合理犯罪能力的說法,因而裁定上述兩情節罪成。至於其餘3罪,法官指街上人多,X不肯定被告是否故意非禮她,未能排除貪玩或意外碰到胸部的可能,裁定罪脫。

與父同侵犯 押後同日判刑

女童X的父親W.K.F.(現年50歲,無報稱職業)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法官昨日裁定X的兄長兩罪成立,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另為X索取創傷報告,並下令將父子兩人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同日判刑。

【案件編號: DCCC 1、6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