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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初選案|鍾錦麟稱曾憂無差別否決或引DQ 新東協調會未談否決權因「人所共知」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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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今(5日)續審,第三名控方證人、前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在主問下作供稱,在2020年4月新東協調會議後,鍾隨即私下與戴耀廷討論否決權,並表達憂慮。鍾錦麟表示,「我拉咗戴耀廷埋一邊」,向他談及外界有許多說法,如果提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參選人可能會在立法會選舉被取消資格(DQ),鍾問戴耀廷可否不作出這要求。

鍾錦麟續指,戴耀廷當時回應稱不會要求大家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會說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去否決財案,戴向鍾表示「我講明基本法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啦啩」。法官李運騰問及,戴所說的是否屬於疑問,鍾認為按其語調,戴表達的「係一個問題」。

鍾錦麟形容,戴耀廷以「35+」計劃否決財案是「人所共知」,會議上沒有相關討論,但鍾從親中媒體獲悉涉及DQ風險,於是會後向戴提出。鍾指,事前也曾閱讀戴耀廷撰寫的文章,故了解其想法。

庭上展示戴耀廷於5月發送的新東協調文件,列明會積極運用否決權,鍾錦麟稱戴耀廷有傳送初稿予他,修正了目標議席後版本亦傳送給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故鍾相信戴發送文件予所有參選人。及至6月,鍾沒有留意相關字眼改成「會運用」否決權。

此外,法官陳慶偉甫開庭關注,今日踏入第53天審訊,控方曾指需時55天完成控方案情。陳官表示,控方知道哪些是真正關鍵議題,以及不受爭議的事宜,並提醒控方直接提問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