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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私了便衣警 4人認罪還押10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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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反修例示威期間,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遭「私了」。事後3男3女分別被控非法禁錮、暴動及傷人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4人認罪。案情提及,遇襲警員被逾30人包圍,兩度嘗試逃走不果,部分人更持士巴拿及尖銳硬物施襲。法官將認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10月9日,其間他們須還押候懲。

逾30人圍警 有人持士巴拿施襲

昨認罪被告中,技工劉文全(現年27歲)及文員林芷瑩(女,現年32歲)為夫婦,育有一名未滿一歲的兒子;另兩名認罪被告為保險從業員吳婉菁(女,現年25歲),以及案發時13歲、現年17歲的男生。另翻查資料,該少年一度缺席聆訊,去年7月在西貢與中槍青年曾志健等人一同被捕。

承認案情指出,當晚7時半許,在唐明街公園內遠處觀察黑衣人的兩名便衣警員,其中偵緝警員6191(下稱事主)被示威者發現後,即遭包括4名被告在內的逾30人包圍。劉要求事主除下面罩以確認他不是警察,林向事主多次大喊。當其他人拉扯該警員時,吳從背包取出一把槌子,擊打事主右大腿;現年17歲男生則舉起手機把鏡頭對向事主,並用雨傘戳向對方3次。

事主其後沿唐俊街逃跑,不久被人從後踢跌,撞倒在路邊花槽,遭逾10人追打,其間吳以槌擊打事主至少7次,男生以傘擊打和戳向事主各3次。

及後事主獲便衣警11957攙扶離開,兩人不久再遭截停及被迫分開。事主遭劉用膝蓋及拳頭襲擊頭部,其他人分別以雷射筆照射、噴灑不明氣體,及揮動士巴拿等向事主頭部施襲。事主獲救後被送往附近公立醫院急救,3日後轉往養和醫院。驗傷結果顯示,他的頭部、臉部及四肢有逾10道裂傷,鼻骨左邊有骨折並出現碎骨片移位。

餘下兩名被告學生盧嘉欣(21歲)及電腦程式員雷藝佳(23歲)不認罪,今區院續審。

【案件編號:DCCC431-3、442-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