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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申訴署指教局監管智障校宿舍7不足 指引籠統少巡查 有校事隔3年匯報嚴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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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智障兒童學校及宿舍被揭學童受虐。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教育局在監管智障兒童學校宿舍方面有七大不足(見表),批評局方制訂指引欠具體,呈報宿舍發生的嚴重或危及生命意外事故機制失效,有學校4次延誤呈報,最長在事發後3年才口頭告知教育局。報告建議教育局制訂指引並加強監察,不可忽視政府管理責任,以減低疏忽照顧或虐待智障兒童風險。

本港現有17所資助智障兒童學校有宿舍部,供中度及嚴重智障兒童入住,共住約700名學生。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指出,教育局直至2021年3月才發出涉及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實務指引,但只簡單交代宿舍部營運原則及方向,無列明起居、飲食、照顧兒童的注意事項,亦無基本要求。

指引只談方向 公署促訂事故呈報限期

報告發現有學校多次延誤呈報嚴重意外事故。2017至2021年,教育局接到4宗由同一智障兒童學校呈報的嚴重或危及生命意外事故報告,涉及宿生受傷甚至昏迷情况;校方4次均有延誤呈報,最短遲數天,最長事隔3年才口頭報告教育局,局方已口頭訓示該校。公署建議,教育局應訂明呈報嚴重意外事故報告的限期,並積極監察。

倡規定裝CCTV 保健社工資歷者突擊巡

目前教育局亦未有強制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於宿舍範圍安裝具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系統,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有學校會自行安裝,但情况各異,例如有學校安裝的系統無錄影功能,建議教育局設定具體指引要求校方安裝,並要求學校儲存片段,讓局方巡視時抽查。

公署亦發現教育局巡查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比率偏低。在2017/18至2019/20學年,被巡查的宿舍部為每學年6至9間,近半宿舍3個學年間只巡一次,有兩間從未被巡查。報告續指,即使有巡查亦均為「事先預約」,且巡查人員資歷單一,也沒仔細了解寄宿兒童的生活及護理服務是否妥善;建議局方改為突擊巡查,並加入具保健衛生及社會工作資歷的人員,亦可探討讓宿生家長參與巡視的可能。

促使用約束物隔離納監管 抽查個案

報告亦建議,當局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監管,應涵蓋使用身體約束物或隔離的工作,以確保並提醒宿舍部人員謹慎及正確地執行相關程序,建議教育局巡視宿舍部時要求校方匯報使用數據及詳情,並即場抽樣查核決定約束或隔離個別宿生的文件。

教育局回覆查詢稱,特殊學校(包括宿舍部)與普通學校一樣,除了必須遵照《教育條例》、《教育規例》和其他相關法例及《學校行政手冊》等,亦須按照教育局的通告、信函、指引,以及辦學團體指引運作;局方會按個別學校或宿舍部情况和需要安排不同形式及頻次的學校巡訪,如發現違規會採取合適行動介入和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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