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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邱德根女兒涉佔用花園養狗遭入稟要求清空 辯稱已早已獲授權使用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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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2020年被高院頒令破產後,其名下公司及位於西貢清水灣的獨立屋交由信託人接管。該公司指稱,邱美琪遷出後,繼續佔用一幅包圍獨立屋、佔地約1070平方米的花園,養狗十餘隻,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清空及交還花園。邱美琪一方今(26日)表示獲授權留在花園,要求准保留狗隻,指該些狗隻已經在花園居住逾10年。法官表示需時考慮裁決,下令擇日頒布書面判辭。

原告Marspan Limited,被告是邱美琪、任何佔用該西貢清水灣岩頭沙一幅土地的人士及TAN Wai Kee(邱美琪前夫)。

原告指,它是獨立屋的合法持有人及是花園的租賃人。該花園於1998年2月4日向政府以短期租約租借,租約訂明土地只可供私人花園、儲物室及廚房的用途。

原告續指,邱美琪去年遷出獨立屋,但仍與不明人士繼續佔用花園,作為居住用途及養狗。原告知悉情况後,暫停了獨立屋的電力供應,邱美琪在一天內便設置柴油發電機,可見她是居住在花園內才急需用電。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花園只可以符合租約用途,即被告不得在花園內居住及撤走狗隻,並要求清空及交還花園予原告。

被告一方則指,TAN Wai Kee持有Marspan Limited的500股,他有權進入該花園,他亦已授權邱美琪代為使用花園,而且沒有證據指邱美琪正居住在花園。被告反對撤走狗隻,認為該些狗隻已在花園生活逾10年,如清空花園交回原告,不能確保原告能否照顧好狗隻及園藝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