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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證監會入稟申禁11人處理財產 涉「唱高散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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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在提交予高院的入稟狀中指11名被告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278條、第299條等,涉及去年6月已除牌的創業板公司中國大健康建設(除牌前上市編號:8259)的交易,指他們進行疑似「唱高散貨」的活動。證監會向高院申請頒令禁制所有被告處置其指定財產。

涉去年中國大健康建設交易

入稟狀中11名被告姓名依次為曾泠樨、江莉、趙昕、周丹、朱志煌、梁宇鈺、楊同源、冉茂秀、冉鳳鳴、劉豹、潘寧;上述人士英文姓名全為普通話拼音,登記地址為內地多區,包括湖北省、廣西省、貴州省、四川省、湖南省、重慶、深圳及廣州市等。他們均被指違反《證券條例》中關於操縱證券市場的條文,包括直接或間接增加中國大健康的交易,維持或穩定其股價,意圖誘使別人購買或不出售其股份。首被告曾泠樨同時被指與Liang Yujie串謀違反《證券條例》;第2至11名被告則被指在當中有份協助、教唆,慫使或串謀犯事。

證監會根據《證券條例》第213條,申請禁止所有被告處置指明的任何財產,同時要求法院頒令所有被告採取步驟,令因他們的行為而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回復相關交易之前的狀况。另外又申請高院委任接管人,接管第6至11名被告在China Fund Securities Limited(現名China On Securities Limited或「中安證券」)帳戶中被凍結的財產。

另外,證監會宣布禁止康宏資產管理前持牌代表羅致健重投業界十年,昨日起生效,並罰款53.55萬元,罰款相當於他從股票操縱計劃中所賺取的利潤。

證監會指出,在2016年羅致健受同事黃冠成游說,安排十名客戶及朋友向操縱者購買一家創業板公司股份,操縱者聲稱會推高股價,客戶亦同意只會在羅致健允許下才出售股份,以換取逾一成現金回佣,但羅致健告訴客戶該計劃並無風險,更在股價下跌時勸阻客戶沽出股份等,最終客戶錯過減輕損失的機會,更有兩人遭斬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