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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寄宿智障子回家 抑鬱婦勒斃認誤殺 照顧3兒女長期受壓 犯案後自殺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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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6歲母親涉以膠枱布束成繩,勒斃智障的21歲兒子後,原本被控謀殺罪。她昨日在高等法院以神智失常作減責基礎,獲控方接納,承認誤殺罪。案情顯示,被告因照顧3名兒女長期有壓力,尤其是照顧有行為問題的事主,事主因年滿21歲而須離開特殊學校宿舍,命案發生於被告正式接事主回家居住後的第四天。

原控謀殺 神智失常准減責

法官表示,透過辯方書面求情陳辭,知悉被告因精神錯亂犯案,惟有關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已是兩年前,為了解被告現况及醫生對她日後的評估,遂先索取精神科、心理及感化報告,押後至5月12日判刑。

被告陳雪萍(現年49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2020年9月4日至5日之間在葵涌葵涌邨映葵樓一個單位非法殺害黃發麟。

根據案情,被告丈夫是的士司機,被告分別於1998年及2007年誕下事主及一對龍鳳胎。事主6歲被診斷患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症,9歲起於特殊學校寄宿學習,2020年8月31日搬回家。

事主拒離廁所激怒 案後喚醒幼子報警

2020年9月4日當晚,事主因拒絕從廁所出來而激怒被告,她用膠枱布束成繩扼死事主,及後用刀割腕,並服用安眠藥及處方予事主的抗精神病藥,企圖自殺。被告在事主身旁躺了半小時後醒來,遂喚醒丈夫及兒子,並由兒子報案。被告警誡下表示,事主很嘈吵,她精疲力盡,在不能忍受之下扼死事主。

報告:長子回家後被告情緒惡化

被告事後獲安排與兩名精神科醫生會面。其中一名醫生於報告表示,被告早於2019年12月在西九龍精神科中心求診,被診斷有持續性抑鬱或長期抑鬱,因為近年照顧3名兒女而飽受長期壓力。2020年6月她最後一次求診時表示,自己情緒好轉。另一醫生則分析,被告表現出長期情緒低落及失眠,確診抑鬱症,在事主搬回家後情緒惡化;當日被告曾與丈夫就照顧子女爭拗,萌生與事主同死的強烈想法。

另有兩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患有中度至重度抑鬱症,扭曲其心理,分別認為病情會削弱被告對自身行為的心理責任,以及主導被告殺害事主的行為。

【案件編號:HCCC 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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