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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母勒斃智障兒 以神智失常為由認誤殺獲控方接納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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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母親涉以膠枱布簇成繩,勒斃智障的21歲兒子後,原本被控謀殺罪。她今日(25日)在高等法院基於神智失常作減責基礎,獲控方接納,承認誤殺罪。案情揭示被告照顧3名兒女而處於長期壓力,尤其是照顧有行為問題的事主,事主因為年滿21歲而須要離開特殊學校宿舍,命案發生於被告正式接事主回家居住後的第4天。

法官表示透過辯方的書面求情陳詞,知悉被告因精神錯亂而犯案,惟有關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已是2年前,法官表示欲了解被告的現況及醫生對她日後的評估,遂先索取精神科、心理及感化報告,將判刑押後5月12日。

被告陳雪萍(現年49歲)報稱為家庭主婦,被控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之間,在葵涌葵涌邨映葵樓一個單位謀殺黃發麟。

案情指,被告丈夫是的士司機,她分別與1998年及2007年誕下事主及一對龍鳳胎。事主於6歲時,被診斷患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症,自9歲起於特殊學校寄宿學習,直至2020年8月31日才搬回家。

2020年9月4日晚,事主因拒絕從廁所出來而激怒被告,她用膠枱布簇成繩扼死事主,及後她用刀割腕,並服用安眠藥及處方予事主的抗精神病藥,以企圖自殺。被告在事主身旁躺了個半小時後醒來,遂喚醒丈夫及兒子,並由兒子報案。被告警誡下稱,事主很嘈吵及她精疲力盡,以致她不能忍受下扼死事主。

法醫證實事主被扼斃。被告事後獲安排會面精神科醫生,被告確診患輕鬱症、有長期情緒低落及失眠,因為事主搬回家後情緒惡化。當日被告曾與丈夫就照顧子女而爭拗,萌生與事主同死的強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