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聯合國致函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 關注港府限制海外律師或削被告權利 (20:55)

發佈於

聯合國法官和律師獨立特別報告員Margaret Satterthwaite致函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關注《港區國安法》削弱司法獨立,港府近期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可能削弱被告選擇律師權利等,建議修訂及重新檢視國安法,以確保香港特區符合國際人權責任。

法官和律師獨立特別報告員Margaret Satterthwaite在近日的公開信中提及,人大常委會釋法後,特首有權判斷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會否威脅國家安全,法院必須取得特首證明書,做法等同將司法機構決定轉移至行政機構。Satterthwaite在信中關注,變動可能會影響被告選擇律師,以及相應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

Satterthwaite又關注到,港府計劃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及港府據報可能限制海外律師的來港簽證。她在信中指出,海外律師多年來一直是香港法律傳統,在相關法院代表當事人,在國際人權標準下,政府應確保律師可免受干擾及騷擾下履行專業職責。她又表示,國家安全一詞不等於國家絕對酌情權,重申國安法控罪含糊及可不同演繹,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符合條文確切及清楚的要求。

Satterthwaite在信中又關注到,國安法下推翻保釋假定,實際運作上被告保釋被拒後,等同「未審下無限期羈押」。她提醒,在假定國安法被告須還押,會直接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一般規定。

本報已向律政司及法援署查詢,正等候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