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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辯方質疑趙家賢為求減刑諉過於人 官:難探討認罪原因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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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今(21日)續審。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問及下,前民主動力趙家賢稱不同意運用戴耀廷提倡的「憲制武器」,辯方質疑與趙認罪答辯有出入。法官要求趙避席並向辯方表示,礙於法律專業保密權(LPP),未必可以探討趙認罪的原因,又說當然知道趙只承認監管下屬有疏忽,他推卸責任予其職員,辯方只能說趙並不可信。

辯方遂向趙指出,他將其參與本案的程度淡化,誇大其辭並諉過於人,以及藉描述何桂藍為一名偏頗的記者使其聲譽受損,趙一概不同意。辯方續稱,趙是「shameful(可恥地)」渴望能夠獲得較輕刑期?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不必注入情緒字眼,繼而問趙是否知悉,協助控方作供可獲刑期扣減。法官陳慶偉補充指,是有可能有刑期扣減。趙同意說「因為無guarantee(保證)」。

接下來輪到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趙將陳志全歸類為進步民主派,戴耀廷有時則可謂本土抗爭派。辯方提出趙於2022年9月錄取的書面供辭,趙稱,還押期間與警方進行至少6、7次會面,最終得出這份共逾千頁的供辭連同附件。辯方問及,趙何時表明願意擔任控方證人,趙基於LPP而不透露,他表示就此曾與警方討論,並於2021年進行錄影會面,以協助警方調查。

辯方又播放網台D100「人民主場」節目片段,指於2020年4月初選召開首次新東協調會議時,陳志全正在數碼港的錄影室做直播,陳不可能如趙家賢所講有份開會。趙一度停頓,再表示只可以回應「no comment」,他稱當日有遲到赴會,腦中有畫面在教協會議室之中,時任人民力量蘇浩坐在陳志全身旁。聆訊周一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