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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涉中大畢業禮遊行認非法集結 判入更生中心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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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大畢業禮有約百人在校內遊行,兩名男子帶頭高呼煽動口號,同承認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早前判入教導所。法官今(20日)就餘下一人判刑指,被告積極參與集結,曾於前線帶領其他示威者遊行至終點,又持橫額、呼叫口號和唱歌,角色鮮明,有其嚴重之處。惟接納案中無嚴重暴力場面,被告年紀等,判他入更生中心。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沈嘉瀚(18歲)承認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同案被告唐綽謙(20歲)去年11月認罪後判入教導所。

法官王詩麗判刑指,當時國際社會關注12名港人的情況,示威者當日舉起相關標語,不理會保安勸告,甚至有人指罵他們,場面混亂。法官認為這一連串行為可招致更多人參與,不法之徒亦可趁機行事,繼而令暴力升級,例如襲擊保安。而示威者為掩飾身分戴上「V煞」面具,可為所欲為,不能忽略當中的風險。

法官續指,集結有逾百人參與,歷時約1個半小時,途徑多個校園主要地方,路線不算短。被告並非中大職員或學生,卻相約唐綽謙一同前來,並身穿黑色衣物和戴黑色口罩現身,屬有備而來,明顯知悉集結發生。法官同時接納被告年輕、初犯、還押期間表現良好,決定給他改過自身的機會,判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