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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平底鍋襲兒子兼火燒家門 判12個月感化令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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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患輕度抑鬱症的單親母不滿兒子不專心上網課,以平底鍋擊中兒子的小腿。後來母親外出離家,兒子趁機鎖門。母親無法入內,遂用打火機點燃大門,導致濃煙蔓延入屋。母親事後聲稱想「嚇吓個仔」,早前承認虐兒和縱火共兩罪,今(19日)被判處感化12個月。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指出,被告在兩年來再次干犯虐兒罪表關注,惟考慮兒子向感化官表明,希望繼續與被告生活,故給予她最後一次機會。

案件今於暫代區域法院的荃灣法院審理。溫官引述被告的背景及辯方時指出,被告N.L.T.(現45歲)在離婚後撫養現年12歲的獨生子,於2020年曾因虐兒被判一年感化令,去年確診抑鬱症。溫官強調,縱火屬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一般而言會判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犯案動機、後果,認為本案屬同類案件中嚴重性較低,決定判處感化。

案情指,兒子X(現12歲)去年2月14日下午在家中上網課,趁小息時間觀看YouTube影片,惹來被告生氣。後來她在家中飲紅酒,X不想被告飲酒,嘗試搶去酒瓶,再惹被告斥責,X偷偷外出離家。

X當晚回家,被告責罵X不做功課,將碗碟等丢到地上,又用平底鍋擊中X的小腿數次。不久被告外出買酒,X就鎖上大門,又用雪櫃擋住門口,被告無法開門。此時X從門縫窺看,發現被告點燃門口的揮春,致濃煙入屋。X感到呼吸困難和嘔吐,鄰居見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