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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涉以少女性感照要脅被控刑事恐嚇表證成立 自辯稱僅屬「講笑」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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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護士疑為求與少女網友見面,涉將少女傳送給他的性感照擷圖,再傳回她要脅,問「想唔想出名?」。該護士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自辯解釋,向事主表示若她拒絕配合便「連登見」,只是扮演「主人」的角色,「欲拒還迎」地說說而已,並無恐嚇她的意圖。

被告譚永東供稱2021年9月1日案發當日於Telegram與X聊天,期間他曾數次發送表情符號,以較輕鬆的語氣與X說笑。他解釋「連登見」是希望在對話中扮演「主導角色」,「吹吓水,冇其他意思」,又稱「成個對話都係講笑」 ,X亦無表現害怕,反而態度輕佻、隨意。被告重申,無想過公開X的性感照,或將其發布於連登。

至於涉案照片開啟了「即焚模式」,而被告仍然「留底」,他指是為了待二人正式見面時核對X是否「用假相」,判斷是否繼續與她接觸。他在盤問下稱無直接擷取X的性感照,以防對方知道,故他同年8月首次收到X傳來的照片時使用螢幕錄製功能。

控方指稱,被告稱開啟照片前不知其中內容,卻事先想好擷圖的方法,被告回應「留住先」,目的為吸引X繼續與自己聊天。控方亦指,事實上X在對話後期曾表達恐懼,何以覺得她態度輕佻。被告解釋,無特別留意X的語氣,每人的解讀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