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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侵犯15歲智障男 認三罪候判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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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去年邀請15歲少年到其屯門寓所,二人在單位內肛交,老翁亦要求少年替自己手淫等,事後給他零錢作報酬,他與妻子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等共7罪。老翁今在區院承認其中3罪,餘下4罪存檔法庭,暫委法官周燕珠將判刑押後至5月10日,期間索取被告的心理和精神報告。

男被告黃清湘(71歲、號稱退休人士)承認「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猥褻行為」3罪。他另被控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肛交等3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中一罪與妻子易良蘭(55歲、保安員)共同面對,易獨自面對的嚴重猥褻罪亦存檔法庭。

案情指,15歲男事主X有輕度智力問題和癲癇症,他亦確診對立反抗症。2022年某天,X透過Facebook認識男被告並透露自己的年齡,被告邀請X到訪其住所,X同年3月16日應邀現身。被告把身上的衣物脫掉,要求X照辦,期間將陰莖插入X肛門。被告亦捉著X的手替自己手淫至射精,事後給X 300元。

及至3月20日,X再度受邀到案發單位,被告強行將X的陰莖插入其肛門兩至三次,又要求X口交,X照做,最終被告在X口腔內射精。被告並支付X 100元,和請他喝可樂。X於4月6日向心理學家透露並揭發事件,被告3天後被捕,警誡下承認與X曾互相觸碰對方的性器官。他其後在錄影會面進一步稱分別支付X 360元和400元,另送他一部手提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