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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應網友要求來港開戶助洗黑錢60萬 入獄5個月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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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電騙案中冒充廉署人員,調查後揭發一名女子應網友要求來港開立銀行戶口。騙徒其後向電騙案受害人聲稱戶口為廉署人員所有,要求對方存入款項。女子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判囚5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被告胡慶珠(39歲)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涉及跨境因素及向銀行作出虛假陳述,為保障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案情透露被告於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串謀他人,處理多筆在其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戶口的港元及美元,共值約60萬港元。

廉署近期先後落案起訴三名人士參與冒充廉署人員電騙案的「洗黑錢」活動,三人認罪分別判囚4個月至1年。廉署發言人強調,廉署不會要求市民存款入指定銀行戶口,作資金清查或調查之用。任何人士如接獲自稱廉署人員提出匯款或存款要求,千萬不要跟隨指示,應立即致電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