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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僅20多人因《港區國安法》定罪 顯示極少數人受影響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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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兩年多,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國安法實施後,被捕人數不超過250人,定罪20多人,對比起全港700多萬人,受影響的只有極少數。他否認國安法是基於政治言論作拘捕,形容相關說法是「亂噏」,稱被捕者非學術性討論,而是帶有目的和動機,透過言論鼓勵他人認同自己思想,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依家唔係講緊政治概念、咩追求民主自由,我都鍾意追求民主自由, 我又唔係好擔心我被人拉 。」

林定國今日(2日)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 中,不點名以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為例,稱唐帶着有政治口號的旗幟駕駛電單車衝向警察,是煽動性的行為,「用常理分析,相信冇人會話呢啲行為係可以被容忍。」

被問到有意見認為國安法限制言論自由,記協亦停止發布《香港言論自由年報》,林定國稱每個人有自己判斷,但不應「自己嚇親自己」,稱現時有清晰的界線,認為國安法的限制合理,「我禁制人哋煽動人哋去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咁叫限制人哋嘅言論自由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