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童樂居多兩人認罪 一人認虐7童

發佈於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兩名女職員涉以毛巾用力捽幼童臉部、將對方拖行地上約10米等,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共8項虐兒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分別將兩案的判刑押後至5月2日和3日,其間法庭會為二人索取背景報告,她們須還押。

認罪協商需時 另一被告押後

被告鄧美欣(26歲)承認7罪,一罪存檔法庭,涉及一歲男童G、兩歲女童H、一歲女童AA、一歲男童AD、一歲男童AI及兩名身分不詳兒童,控罪日期介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8日。盧敏兒(54歲)則承認一罪,指她同年12月19日虐待兩歲男童B。馮凱琍(25歲)昨亦有到庭應訊,惟因剛聘律師,辯方需時與控方商討認罪協商,裁判官遂押後至5月4日。

案情稱,上述日子其中一天,8名幼童與鄧美欣圍坐於活動室桌前閱讀,G向前傾並將書本稍微拉向自己,鄧先後以書拍擊他和AA的頭部。案情續稱,鄧亦曾用毛巾按壓AD臉部,當他頭部仰後,鄧再把他拉回椅背反覆用力擦臉和手,AD期間顫抖、掙扎和大喊。隨後被告將他從位置揪出,拉着他手臂拖行約10米再甩到地上。

此外,鄧某天拼合軟墊時,兩名身分不詳幼童分別站在墊上和碰到墊子,鄧先後拍擊二人頭部;另將H摔地和掌摑AI。

針對盧敏兒的案情則稱,B早上醒來坐着並背向被告,盧拍打他令他臉朝下跌落牀。辯方求情稱,二人均對幼兒工作充滿熱誠,案發時疫情嚴重,院舍人手不足,盧工作壓力大增下犯錯。

【案件編號:KCCC 141、285、597/22】

相關字詞﹕九龍城裁判法院 虐兒 童樂居 香港保護兒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