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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霍家分產拗數 再求法庭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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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因長房子女就家族南沙發展項目回購權的爭議重啟訴訟,至去年初第二度達成和解,惟各方就如何執行協議未有共識。長房次子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前天(12日)以霍英東遺產執行人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斷應按去年的協議向長房次女霍麗娜支付5900萬元,抑或2012年首次和解條款列明的3760萬元。

案中答辯人合共11名霍家成員,包括長房霍麗娜、霍麗勵、霍英東二太太馮堅妮、已故三太太林淑端的遺產執行人等。

入稟狀指出,兩名原告以遺產執行人身分尋求法庭裁斷,應就半山麥當勞道一單位及車位,按去年2月7日簽訂的協議向霍麗娜支付以市值估算的5900萬元,抑或按2012年8月3日另一份協議條款所指的3760萬元。若法庭認為合適,可另作命令或給予指示。

【案件編號:HCMP 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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