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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各區共識 只剩初選機制辦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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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2020年3月始,區諾軒與戴耀廷就「35+」計劃召開多場協調會議,參選人最初主要商討DQ後採取的替補機制,區透露有參選人僅關注投票方式會否影響其勝算。之後會議就運用否決權有爭拗,惟未有一致共識;最終各區只是同意舉辦初選和選舉論壇,訂下出選名單目標,以及採用「靈童制」作替補機制。

九東:議席不多的九東作為協調試點,會上爭議之一為替補機制,黃之鋒提出採用「靈童制」,由被DQ的參選人指定替補者出選;譚得志則認為應實行「排名制」,由名單上第二人補上參選。另一爭議則為舉行初選抑或棄選。戴耀廷提出在協調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否決權」的初選條款,但區稱沒印象有人回應。

九西:九西對否決預算案起爭議,其中張崑陽提出留意到戴耀廷撰寫〈真攬炒十步〉文章,表示支持否決預算案;戴重申文章理念,並指參選要有心理準備做不足4年任期。社民連岑子杰質疑稱「講抗爭,邊有人及得上社民連」,但若政府推出民生議案,例如全民退保,社民連就要支持。

港島:戴耀廷在會議提出積極運用否決權,只有司馬文反對,戴向司馬文解釋「積極」意思是「可以用,可以不用」,若政府不聽民意才運用權力,戴堅持將其想法加入協調文件。其他與會者尚未意識到這一點,「漠不關心」,故沒表達意見。港島會議亦爭議替補機制,楊雪盈和徐子見傾向「排名制」,羅冠聰則提倡「靈童制」,羅預料自己無法「入閘」參選,傾向由袁嘉蔚補上。

新東:新東對運用否決權的爭論尤其明顯,區諾軒其中一次會議前接到社民連黃浩銘來電,提醒不要答應否決財案的說法。鄒家成在會上質問戴耀廷,為何以「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案為初選條款,而非列明意思較肯定的「會運用」否決權。與會者激烈辯論,民主黨、街工等被批評「行禮如儀」。社民連代表陳寶瑩表態會贊成民生議案,鄒提出即場投票不果。戴建議採用「積極」字眼,具有彈性亦「比乜都唔用行前一步」。

新西:參選新西的8名被告全部認罪。區諾軒沒參與過新西會議,然而戴耀廷沒告訴區,新西協調文件列明「會運用」否決權,直至參選人提交共同綱領,區才得知。另外,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時播放從枱底拍攝的會議片段,戴當時提倡立會過半運用基本法權力,突出包括否決預算案及爭取五大訴求,各人同意這原則的話,可向外界表達立場。

「超級區議會」及衛生服務界:由於「大局已定」,超區協調會議很快完結,戴耀廷沒談及否決預算案。衛生服務界則無舉行協調會議。

(初選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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