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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政府的包容 能夠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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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當疫情措施漸漸鬆綁,社會復常,公眾集會也慢慢多起來。警方對公眾集會願意以較寬鬆的角度處理,批准公眾集會遊行,這是好事;市民也樂見社會表達言論的自由愈來愈多。然而,最近一些警方在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時所附帶的條件,引起一些關注。

其中之一,是由於《禁蒙面法》的存在,警方必然要求公眾集會者遵守法例。事實上,即使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沒有如此要求,公眾集會者亦必須遵守有關要求,因為這是法律的規定。從報章報道看,警方也似乎在此事的執法上酌情處理,這是值得肯定。當然,公眾也有聲音要求,香港社會已經「由亂到治」,是不是時候檢討禁蒙面法的規例?

識別公眾集會參與者 有很多方法

有關警方在公眾集會不反對通知書上,要求加上容易識別的裝飾,這是方便警方識別參與遊行集會人士。其需要只是「識別」而已。警方其實可以完全將此事交由公眾集會主辦單位決定如何做,後者提早向警方表達有關安排就可以。例如最近有團體遊行,參加者被要求統一掛上「頸牌」,在觀感上確實不算雅觀;但說這是「狗繩」,甚至說是「標籤猶太人」,確實已經是「上綱上線」了。大家只求識別而已,當中可以有很多處理方法。

哪知這邊有人無限「上綱上線」的時候,那邊保安局長鄧炳強的回應又是另一種「上綱上線」,說有人批評警方要求集會人士掛「頸牌」是「戴狗繩」、是「標籤猶太人」,是企圖「挑動市民對政府不滿和仇恨、危害國家安全」。只是公眾集會的辨識參加者的問題,本來就是技術的問題、只是溝通的問題,為何大家要互相「上綱上線」?若大家都持這種對抗心態,社會如何復和?這是無助令社會復常。

對政治漫畫太認真 失幽默感

同樣態度適用於處理尊子的政治漫畫。政治漫畫就一定是有諷刺性的、不太認真、令大家有一種「會心微笑」而已。政府對尊子政治漫畫也是太過認真,失去那種幽默感。政府要是能夠對不同言論有足夠的包容,如此社會才能真正和諧。

作者是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狄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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