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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駕石油氣車突暈倒 七旬司機送院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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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有高血壓的七旬司機昨駕駛石油氣貨車在青衣油庫倒車時暈倒,貨車撞向平台,職員見狀報警,司機送院後證實不治。有專家形容危險品車輛猶如「公路炸彈」,促政府盡快為70歲以上司機設立驗身制度。

專家稱危險品車如公路炸彈

促盡快設高齡司機驗身制度

75歲姓陳男死者居住於青衣長亨邨。昨早11時許,陳駕駛一輛輕型貨車於青衣路埃克森美孚油庫東座內倒車時據報突然暈倒,貨車疑失控撞向平台。職員發現司機暈倒車內,報警求助。陳沒表面傷痕,昏迷送往仁濟醫院,其後證實不治。現場所見,車頭及車身分別有「高度易燃物品」及「不准吸煙」標誌。警方將案列作致命交通意外,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調查。埃克森美孚香港回覆稱,對意外深表難過,會配合警方調查。

死者兒子:

父有高血壓 跟車工昨請假

死者與妻育有一對兒女,子女已婚搬出。死者兒子陳先生表示,父親從事石油氣車司機約30至40年,身體一向無恙,但有高血壓。他稱,父親昨到青衣油庫攞貨,倒車時「有一下停咗」,之後加速溜後再撞平台。他說父親工作時一向有跟車工人,惟跟車工昨不適請假。10年前曾勸父親退休,「但他始終鍾意做嘢」。

根據法例,70歲或以上司機須向運輸署提交註冊醫生簽發的體格檢驗證明書,以延續1或3年駕駛執照。用氣體車輛運送石油氣瓶另須向機電署申請許可證,但毋須另填寫年齡及身體狀况。

機電署稱,石油氣瓶車須符合該署設計及建造要求,每年通過該署檢驗。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表示,駕駛石油氣等危險品車輛需接受公司提供的消防訓練,形容危險品車輛猶如「公路炸彈」,如司機因身體問題撞車,可能引發火警,他認為應盡快為70歲以上司機設立驗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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