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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第二宗針後亡賠償 同涉打復必泰長者 皆首劑接種 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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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開打新冠疫苗逾兩年,截至今年3月底,衛生署共接到120宗接種後14日內離世個案。其中根據港府文件,近日再有一名打針後死亡市民獲疫苗保障基金賠償,涉及74歲老翁。這是第二宗獲基金賠償的死亡個案,與首宗個案均是接種首劑復必泰後離世,各獲賠200萬元。

有冠心病 未能確立因果

根據政府疫苗保障基金申請概覽文件,截至今年2月28日,基金共批出兩宗涉及死亡個案的保障金,各涉200萬元。繼去年公布接種首劑復必泰後離世的66歲女子,翻查去年6月《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監察報告》,最新獲賠償死亡個案涉及74歲老翁,他2021年11月接種首劑復必泰疫苗後於同日離世,初步解剖發現死者有冠心病,而全面解剖報告顯示的死因看來是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缺血性心臟病。由於死者在接種疫苗後觀察期間並無不適、搶救時亦無速發嚴重過敏反應的病徵,加上死者缺血性心臟病情况非常嚴重,亦被視為是促成死亡的重要情况。綜合上述原因,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認為未能確立死亡個案與接種疫苗有因果關係。

456宗傷害 共賠逾億

政府2021年初設立疫苗保障基金,向打疫苗後出現嚴重異常事件者提供財政援助,若個案經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視後列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可按嚴重程度獲保障金,以死亡個案為例,40歲或以上死者每人保障額為200萬元,40歲以下250萬元。

截至2月底,基金為兩宗死亡個案共賠償400萬元,另為456宗傷害個案共賠償逾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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