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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婦被充公小販車 食環署稱非針對 事前已警告及驅趕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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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婦前日(6日)長沙灣擺檔賣栗子,稱去洗手間時將小販車臨時放置一旁,結果被充公。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引述婆婆稱,來回商場洗手間至少半小時,回來便見被沒收流動攤檔。食物環境衛生署今午(8日)回應,非針對該名持有小販牌照的女士,又指對方是在執法行動展開後逾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

食環署解釋,過往曾多次接獲港鐵長沙灣站附近無牌販賣的投訴,人員在3月6日晚上約6時45分,於上址看見涉事持牌熟食小販,由於該位置是主要通道且相當繁忙,於是人員向小販作警告及驅趕,但無採取執法行動。人員一小時後再到現場跟進調查,發現1名年約30歲的男子正在經營熟食攤檔,有足夠證據認為該男子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因此拘控該男子。

食環署稱,執法人員就無牌販賣採取拘捕行動時,有必要檢取相關小販設備及貨品作為證據,供法庭考慮。法例亦有規定,如小販被裁定無牌販賣,法庭須即時命令沒收有關設備或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