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政司覆核得直 囚3年私了的士司機男子加監13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修例示威期間,深水埗有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司機及後遭「私了」,涉案34歲男經理去年承認暴動及蒙面兩罪,判監3年。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昨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指原審法官對案件「中度嚴重」的定性不恰當。法庭考慮後認同判刑原審明顯過輕及原則出錯,改判被告監禁4年1個月,即加監1年1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的士司機私了蒙面法 Up Next 《小熊維尼》恐怖片港澳撤映 發行商未交代原因 導演料政治原因 不要錯過 首兩月280宗涉警須匯報投訴 較去年升57%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 拒找3毫粗言罵客 的士司機罰2000 爭執逾20分鐘被錄音作證 不滿裁決指浪費公帑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撞斃單車少年 的士司機認罪 辯方致歉 家屬未釋懷促立例禁長者駕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緩刑的士司機再犯濫收車資 合囚6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