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特首審批外狀不受覆核 草案今交立會首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大律師能否參與涉國家安全案件由法院審批改為特首審批。條例草案昨刊憲,當中列明由特首在處理涉國安案件海外律師申請的決定,均不受法律挑戰,並規定除非特首有充分理由相信海外律師不涉國安,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獲認許參與。草案今提交立法會並首讀,預計將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曾稱希望在今年第二季內完成審議工作。 相關文章:國安法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黎智英案 Up Next 部分反修例被捕者 接通知不起訴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伙芭蕾舞團 演出StellaLou追夢之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陳倡國安案外判檢控工作 李稱短期毋須修訂國安法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駐港國安公署:支持港區依法嚴懲「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 (18:10)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兩機構獲選管理、服務供應商 為「香港議會」選舉拍片 女子認煽動判囚一年 (18:05) 鄒稱文件海量 官:無法阻控方舉證 特朗普稱晤習會提黎智英 外交公署:強烈不滿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