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特首審批外狀不受覆核 草案今交立會首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大律師能否參與涉國家安全案件由法院審批改為特首審批。條例草案昨刊憲,當中列明由特首在處理涉國安案件海外律師申請的決定,均不受法律挑戰,並規定除非特首有充分理由相信海外律師不涉國安,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獲認許參與。草案今提交立法會並首讀,預計將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曾稱希望在今年第二季內完成審議工作。 相關文章:國安法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黎智英案 Up Next 部分反修例被捕者 接通知不起訴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伙芭蕾舞團 演出StellaLou追夢之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張舉能:促釋某被告「衝擊法治核心」 林定國:國安案非必入罪 證獨立司法權 22歲男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押後再訊待索教育心理專家報告 (16:37) 陳沛敏:反對一人一信失敗 悔無「站得更硬」 9被告庭內首相見 20懲教員分隔看管 黎智英案求情 控方:黎智英在獄中無投訴 指事涉勾結外國應負更重罪責 (14:06) 七國集團及歐盟外長聯合聲明關注黎智英定罪 港府斥詆譭抹黑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