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特首審批外狀不受覆核 草案今交立會首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大律師能否參與涉國家安全案件由法院審批改為特首審批。條例草案昨刊憲,當中列明由特首在處理涉國安案件海外律師申請的決定,均不受法律挑戰,並規定除非特首有充分理由相信海外律師不涉國安,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獲認許參與。草案今提交立法會並首讀,預計將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曾稱希望在今年第二季內完成審議工作。 相關文章:國安法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黎智英案 Up Next 部分反修例被捕者 接通知不起訴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伙芭蕾舞團 演出StellaLou追夢之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七國集團及歐盟外長聯合聲明關注黎智英定罪 港府斥詆譭抹黑 (16:29) 電檢回覆「不利國安」 周冠威新片被拒上映 黎智英案煽動刊物作者涵區家麟胡志偉 共引161篇 官指對中共特區展嚴重敵意偏見 中方反擊批評 特朗普稱曾籲習放人 李家超不點名譴責西方踐踏法治 律師會:遺憾有指「虛假審訊」 大律師公會信續司法獨立 大律師公會訪京晤沈春耀 談及宏福苑火災相關法律改革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