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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強:港區國安法精神 律政司仍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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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律政司先後向立法會提交《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的修訂建議(下稱「《修訂建議》」)和補充資料文件(下稱「《修訂補充》」),就國安案件中,法院以專案方式認許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外國大律師事宜(下稱「專案認許」),提出修例建議。律政司聲稱,《修訂補充》將優化《修訂建議》。但兩份文件只是將問題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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