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童樂居職員虐兒囚3月 官:誣衊哭鬧欠悔意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24歲前女員工涉將兩歲男童掟落軟墊上,又拉扯男童致其頭部撞牆,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成,判囚3個月。裁判官葉啟亮表示,被告自辯稱將男童輕放地上,明顯是掩耳盜鈴,為了脫罪而編造藉口。葉官又指男童事發前一晚發燒,被告明知男童身體不適仍施襲,造成不必要痛楚。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童樂居 Up Next 失業率改善 就業人數再減1.2萬 李兆波:若不設法留人難「止血」 不要錯過 幼兒磁力共振儀 港設計兼生產 全球首創系統 藉本地人才物流優勢銷海外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Botox誤殺另涉21罪 九旬醫不宜答辯獲撤控 海皇粥店認99項欠薪 罰款6.6萬 兩董事不認罪3.2審前覆核 涉藏偉哥冰毒 馬術教練留院候訊 疑不滿教路 八旬的士司機涉對客講粗口拒發收據 利達豐許銳生非禮囚8周 保釋等上訴 求情稱酒精影響 不認罪「非悔意問題」 開西班牙語興趣班 一拳書館被控違例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