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來港一月 婦認行賄換子學位 求情稱不認識港法律 官明言判囚 發佈於 1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一名案發時持單程證來港一個月的家庭主婦,把兩萬元港幣放進信封給予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的校長,以換取兒子的小一學位;婦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主任裁判官批評被告圖以不公正手段牟取私利,雖然明白其出發點,但法庭不能容許,否則抹殺憑實力考入學校的學生的機會,即時入獄是適當刑罰。被告還押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 相關文章: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小一入學申請東區裁判法院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 Up Next 小紅書傳80萬人幣保送入讀 港大:絕無可能 不要錯過 文憑試攻略:學生佳作示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社民連擺街站10人控26罪 依賴前案上訴結果答辯 前教學助理涉泄DSE卷 擬函律司商他式處理 擺街站展示「橫額」 社民連成員否認貼「海報」 7.1維港無牌「放無人機」 內地工程師認罪 3宗「唱高散貨」案 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攝影師中學四狎女生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