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來港一月 婦認行賄換子學位 求情稱不認識港法律 官明言判囚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一名案發時持單程證來港一個月的家庭主婦,把兩萬元港幣放進信封給予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的校長,以換取兒子的小一學位;婦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主任裁判官批評被告圖以不公正手段牟取私利,雖然明白其出發點,但法庭不能容許,否則抹殺憑實力考入學校的學生的機會,即時入獄是適當刑罰。被告還押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 相關文章: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小一入學申請東區裁判法院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 Up Next 航空航海教育中心動土 VTC:配合政府培訓人才 不要錯過 教局接種嘉許計劃 逾四成學校獲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願賠償 秘撈關員囚10周 教師涉襲的士司機續保釋 控辯擬協商 鄭嘉如:WSJ要求退選記協主席 上司稱與工作不相容 WSJ案拗勞資電郵呈堂否 鄭嘉如料周一作供 指被炒記協主席涉濫用程序 WSJ方申永擱私人檢控聆訊 涉8年前非禮徒弟 大狀暫准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