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法律執業者條例》增修訂 獲批打國安案外狀 律政司可覆核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立法會早前押後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修例方案,律政司昨向立法會重新提交文件,加入多項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新建議,包括新增申請人須向律政司長解釋申請符合「例外情况」的原因,才可啟動專案認許程序;法院亦可自行或應律政司長要求,覆核已獲批來港參與國安案件的海外大律師,須重新向特首申請證明書等。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目前建議「簡單事情複雜化」。 相關文章: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黎智英 Up Next 香燭燒屋 拾荒婦家中亡 行動不便不欲靠兒子 街坊讚勤力 不要錯過 4‧16派3000元 首期消費券禁轉會 議員贊成復活假後派 免多用於外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中方反擊批評 特朗普稱曾籲習放人 李家超不點名譴責西方踐踏法治 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李家超:黎「其心歹毒」 裁決彰正義 斥黎「反中亂港首惡分子」 中央機構紛表態支持定罪 律政司建專業服務平台 支援內企「出海首選香港」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兩機構獲選管理、服務供應商 法庭裁公廁「男女分隔」規例違憲 律政司不服上訴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