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法律執業者條例》增修訂 獲批打國安案外狀 律政司可覆核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立法會早前押後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修例方案,律政司昨向立法會重新提交文件,加入多項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新建議,包括新增申請人須向律政司長解釋申請符合「例外情况」的原因,才可啟動專案認許程序;法院亦可自行或應律政司長要求,覆核已獲批來港參與國安案件的海外大律師,須重新向特首申請證明書等。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目前建議「簡單事情複雜化」。 相關文章: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黎智英 Up Next 控方促保釋條件增不得受訪 官拒絕 不要錯過 【Emily】南昌押招牌傳周日拆 市民聞訊留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壹傳媒違契案 黎智英黃偉強上訴明年1月審 黎智英黃偉強就違租契案定罪申上訴 明年一月聆訊 (16:11) 刑檢科唯一資深大狀轉任高院法官 曾處理違國安法案 Tim Owen簽證被拒案 高院指黎智英無合理理據 (17:35) 刑事檢控年報無披露人手分數目 律政司:不時按需要檢視人手安排 (11:21) 刑檢年報無提國安法案件 有「維護國家象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