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法律執業者條例》增修訂 獲批打國安案外狀 律政司可覆核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立法會早前押後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修例方案,律政司昨向立法會重新提交文件,加入多項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新建議,包括新增申請人須向律政司長解釋申請符合「例外情况」的原因,才可啟動專案認許程序;法院亦可自行或應律政司長要求,覆核已獲批來港參與國安案件的海外大律師,須重新向特首申請證明書等。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目前建議「簡單事情複雜化」。 相關文章: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黎智英 Up Next 控方促保釋條件增不得受訪 官拒絕 不要錯過 【Emily】南昌押招牌傳周日拆 市民聞訊留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聯合國籲中方停止對黎智英及鄒幸彤報復行為 中方斥屬反華勢力謊言 (15:53) 【Emily】副刑檢專員放長假做實習大狀 「師父」係陳馮富珍子 聽聞無意離開律政司 鐵騎士避人失控亡 攔車休班關員不被檢控 警:報告交死因庭 死者女友:期望不高,仍感憤怒 去年刑檢科處理3838案 續無提國安 向政策局執法部門供法律指引趨升 1.77萬次近年新高 黎智英案︱官關注黎智英曾言「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辯方:合法框架下「戰鬥」 (18:23) 黎智英案|控方結案指黎智英透過Mark Simon串連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海外政客推動制裁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