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起底第二宗判刑 女子囚兩月緩刑兩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36歲女子向作為供應商的女事主訂購口罩,但支付4萬多元後無收到貨,僅獲退款不足四分之一,其後她在facebook群組披露女事主和其丈夫的個人資料。女子早前承認私隱專員公署控告的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月,緩刑兩年,為「起底」新條文生效後第二宗判刑案件。 相關文章: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沙田裁判法院私隱專員公署起底刑事化 Up Next 倡兩途徑吸外地護士 可免試 「特別註冊」獲僱主滿意即毋須考 林哲玄:不合適 不要錯過 《施政》建議 議員:掛畫營造「幸福感」 房局無回應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指城大教授恃交情行賄 代理:冇交情 撻訂就要賠 前補習教師K Kwong影裙底判感化 涉聘內地客表演蒙古舞 酒樓董事:友人經理經手 涉申高才通報假學歷 內地婦擬不認罪 【Emily】司局長拍片 講家鄉話籲投票 不滿舊同學借錢沒還息 六旬婦涉起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