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檢控延誤減刑 18歲男非法集結囚5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0日,當時18歲的男學生涉嫌在荃灣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被捕,警方事隔近3年後起訴該學生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還押至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認為本案正值社會事件高峰期,但接納控方延誤檢控,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5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荃新天地西九龍裁判法院非法集結罪 Up Next 支聯拒交資料罪成 「國安細則不容挑戰」 警「合理相信」屬代理人足索料 官:標準較低但難被批評 不要錯過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官允索社服感化報告 認拍裙底銀行員押後判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屠龍槍手女友藏械囚88月 官信納「愛錯人」真心悔改 吳智鴻求情稱品學兼優 官不解提小學舊事 退庭首日無定論 屠龍案陪審今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