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檢控延誤減刑 18歲男非法集結囚5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0日,當時18歲的男學生涉嫌在荃灣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被捕,警方事隔近3年後起訴該學生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還押至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認為本案正值社會事件高峰期,但接納控方延誤檢控,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5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荃新天地西九龍裁判法院非法集結罪 Up Next 休班警撞斃鐵騎士危駕罪成 官批漠視限速 不要錯過 錄影口供謄本指民主派「未必一定要癱瘓政府」 區:公民黨稱功能界較難否決財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披露國安調查案 王岸然投訴裁判官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子涉發煽動內容 威脅傳媒報道還押 啟聾助理教師涉受刑查不申報 被控3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