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何桂藍截至2021年末無案底 官關注算否「擁良好品格」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庭上亦讀出控辯雙方簽署的其中3份承認事實,當中黃碧雲和林卓廷一方承認的事項較少,僅包括初選流程和《港區國安法》「提交物料令」等;何桂藍一方的承認事實則包括吳政亨、民主動力和香港民研的角色。法官關注,承認事實列明被告案發前沒有案底,會影響法庭考慮被告是否擁有良好品格。控方則認為若被告在案發後干犯另一宗案件,便不會被視為無案底,會影響可信度和犯罪傾向。 相關文章:何桂藍林卓廷民主派初選案港區國安法黃碧雲 Up Next 錄影口供謄本指民主派「未必一定要癱瘓政府」 區:公民黨稱功能界較難否決財案 不要錯過 否認超市偷凍肉水果 女警候審禁離港探親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黎智英案煽動刊物作者涵區家麟胡志偉 共引161篇 官指對中共特區展嚴重敵意偏見 官:黎長年恨中共 國安法下堅定尋制裁 墊支登報訪美游說凝聚戰線 左右「重光」 官:「請求制裁」毋須證措施已推 「科技禁運」可歸類勾結罪「敵對行動」 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官逐一駁黎證供 指穿鑿荒謬矛盾 李家超:黎「其心歹毒」 裁決彰正義 斥黎「反中亂港首惡分子」 中央機構紛表態支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