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教局列校長素質 增「具國家觀念」 涵官津直資校長擬任課程 須認識國安法立法背景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擔任官津、直資學校的校長,需符合特定資歷要求,以及完成「擬任校長課程」等條件。教育局前日發通告,更新「擬任校長課程」內容,列出校長應具備的「個人素質」例子,比對2019年版本,新增「具備國家觀念及社會責任感,恪守法治」等描述;舊版本的「能誠懇地與人交往,並具備敏銳的政治觸覺」則被刪去。教育局昨回覆,校長作為學校領導,須肩負重任,帶領教師推行國民教育。 相關文章:國安教育國家擬任校長課程教育局 Up Next 案件減少檢私煙量增 關長稱工作有成果 不要錯過 海關督察學員月底上海學國安 日後恆常安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火災共5學生罹難 370中小幼園生受影響 港大生悼火災被勸止 郭:信校方助學生判斷 國安教育 警辦賽向學生徵計劃書 郭嘉銓:配合教局 警更新國教套件 內地童來港「啟動課程」增一校 優質教育基金電子配套公布6成果 訂閱3月截止 女生上堂面壁兩月 學校稱「個人選擇」 涉事私校指非影響情緒原因 家長不滿斥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