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斥供辭凌亂不合邏輯 藏雷射筆青年囚8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27歲的男編輯2019年在旺角攜有兩支雷射筆等,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葉啓亮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稱,被告供辭凌亂、不合邏輯,「邊作供邊砌詞」,裁定被告知悉街道有衝突發生而打算以有關裝備應對,罪名成立。裁判官稱涉案雷射筆可造成一定程度傷害,案發距今雖逾3年,惟並非控方延誤所致,判被告囚8個月。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編輯雷射筆 Up Next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不要錯過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詩凝美容師無牌行醫罪成 官:缺法律認知非辯護理由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屠龍槍手女友藏械囚88月 官信納「愛錯人」真心悔改 吳智鴻求情稱品學兼優 官不解提小學舊事 退庭首日無定論 屠龍案陪審今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