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斥供辭凌亂不合邏輯 藏雷射筆青年囚8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27歲的男編輯2019年在旺角攜有兩支雷射筆等,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葉啓亮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稱,被告供辭凌亂、不合邏輯,「邊作供邊砌詞」,裁定被告知悉街道有衝突發生而打算以有關裝備應對,罪名成立。裁判官稱涉案雷射筆可造成一定程度傷害,案發距今雖逾3年,惟並非控方延誤所致,判被告囚8個月。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編輯雷射筆 Up Next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不要錯過 【Emily】「油街實現」視藝展 舊倉庫內「翻浪」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病貓捱踢後亡 內地生囚5月 疑因不滿隨處便溺 官:犯案「文明社會不容」 藥款有別控罪所指 涉偷藥醫生罪脫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吸毒致子女尿測陽性 母緩刑 利達豐許銳生否認非禮 事主:佢問我有冇感覺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