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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汶羽:三隧「時變」方案 展現革新求變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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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政府早前宣布自今年8月2日起,西隧私家車收費將減至60元,紅隧和東隧收費則會增至30元。這樣一來,3條過海隧道的收費差距將會縮小,理論上有望讓過海車輛更加合理地分佈,產生某種程度的分流效果。

然而香港的行車費用相對較高,而過海隧道費用佔車主總開支的比例極小,因此社會上有不少聲音認為,過海隧道費用增減對過海車輛總數的影響非常有限,隧道費價格需求彈性極低,即駕駛者對隧道收費的敏感度極低;因此,紅隧和東隧的收費增加方式只會「懲罰」駕車人士,市民可能會不情願地接受這種收費方式,甚至導致分流效果受到質疑;故此,單靠三隧之間的收費變動去分流用量,顯然並不足夠。

以創新思維提升隧道效率

縱然如此,筆者樂見政府接納民建聯的倡議,引入「時變」方案,並計劃於今年底進一步推出三隧的時變收費。這種時變收費方案在平日晚間將統一收20元;而在非繁忙時間(西隧、東隧、紅隧30元)和繁忙時間(西隧60元、紅隧東隧40元)則會有不同收費。

時變收費的政策目的是在同一隧道內,善用非繁忙時間的隧道容量去紓緩繁忙時間的交通擠塞。措施着眼點是影響過海人士的時間選擇,而非過海決定,從而令過海車輛更均衡地分佈於不同時間段,而非減少過海總車流。因此,引入時變方案,展現出政策局革新求變的決心,以創新思維提高各過海隧道的平日日間使用效率,減少交通擠塞現象。此外,平日晚間的統一收費,也有望鼓勵市民選擇在這段時間出行,進一步減少繁忙時間的交通流量。

然而在實施時變收費方案時,政府往往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而使用新方法必然遇上新挑戰,例如司機會否為慳隧道費而刻意收慢或加快車速。筆者同樣樂見政府敢於面對這些新挑戰,在轉換收費時段期間,引入約20至30分鐘的「過渡時段」。在市民角度來看,一個時段過渡到另一時段之間,隧道費每兩分鐘增加或減少2元,可能會因為帶來不確定性而有所不便,但這樣的措施,可以避免駕駛者為避開較高收費而加速或減速的誘因,從而減低因此而造成交通意外或擠塞的風險。

首先,過渡時段收費措施可以減少駕駛者對收費變化的敏感度。在過渡時段內,由於收費變化的速度較慢,駕駛者因收費變化而急於加速或減速的誘因大大降低,可減低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提高行車安全性。

階梯式收費 增政策效益

若以邊際報酬遞減定律來分析,當一個因素增加時,最初會帶來較大效果;但隨着該因素不斷增加,其效果將逐漸減少。隧道收費的變化,可以被視為一個因素;而駕駛者因收費變化而急於加速或減速,可視為相應的效果。當收費變化較小時,例如每2分鐘增加或減少2元,收費變化的速度較慢,駕駛者反應也較小,因此而加速或減速的可能會大大降低。相反,當收費變化較大時,例如在轉換收費時段的瞬間增加或減少10至30元時,駕駛者的反應亦會相應提高,所產生加速或減速的可能就會大大增加。

同樣,愈接近繁忙時間,車輛數量會逐漸增多,交通擠塞情况亦會隨之出現。愈近繁忙時間,行車隧道的邊際成本會愈來愈高,因此隧道收費也愈來愈高,令邊際收益更接近邊際成本,隧道效益也愈高。故此,過渡時段的階梯式收費能夠令政策效益及有效性提高,筆者是歡迎及支持的。

總而言之,引入過渡時段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駕駛者因收費變化而加速或減速的情况,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機率,提高行車安全性和新措施的政策效率。然而,政府仍需要持續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適時調整及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收費政策,以達到更好效果。此外,政府也需要向市民清晰地宣傳,讓公眾明確了解時變收費方案的實施細節,以確保政策順利推行。

作者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顏汶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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