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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709案判囚7年半 胡石根刑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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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709系列案中判刑7年半的內地異議人士胡石根上周四(23日)刑滿獲釋。「維權網」消息稱,他周日與朋友視像通話,證實其已回到北京的家中。

曾計劃紀念六四 判囚20年

現年68歲的胡石根,是前北京語言學院(現更名為北京語言大學)講師,基督徒,為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長老。他在1992年4月至5月,曾因與劉京生等人計劃到北京、上海、武漢等地散發傳單,並利用航模直升機在天安門廣場空投傳單,以紀念六四死難者,後被北京警方拘捕。

1994年12月16日,北京市中院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其監禁20年,後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2008年8月26日,因先後二次減刑獲提前4年釋放。

2015年7月9日起,內地當局在多達23個省份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上百名律師、民間維權人士;翌日,胡石根第三次被捕。2016年1月8日,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其逮捕,同年8月3日,被天津市第二中院以同罪名判處監禁7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至今年3月23日刑滿釋放;此前,胡的家屬曾表示,其在獄中曾心臟病惡化,申請保外就醫遭拒。

相關字詞﹕顛覆國家政權罪 胡石根 709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