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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9人涉中環「和你lunch」否認暴動 控方指可憑裝備逃跑推論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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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9名男女涉參與2019年11月12日中環「和你lunch」示威活動,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部分人另涉蒙面罪等,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全部人否認暴動罪。控方指9人並非中環居民,卻在暴動時在指定範圍出現,法庭可憑各人裝備、逃跑時情况,推論他們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葉廸舜、黃樂文、陳家裕、吳栢明、羅焯勇、黃穎恩、陳憲、袁皓軒及葉柏亨。除陳憲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另否認使用蒙面物品;羅另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毁財產罪;吳栢明和葉栢亨分別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

控方開案陳辭稱,案發當日數以千計示威者,於午飯時間佔據畢打街一帶街道,癱瘓交通,其間有示威者破壞交通燈、點燃路障,以及放置插有金屬釘、用以刺穿車胎的膠管。示威者亦破壞元氣壽司和吉野家,又築路障和在路上投擲汽油彈。其後警方施放催淚煙驅散,並在置地廣場Tiffany店外緊急逃生出口位置拘捕9名被告。個別被告一邊逃走一邊脫下外套和背囊。黃穎恩在警誡下表示,她和男友陳家裕打算往文華酒店取回遺留的情侶手鐲,未幾看到有人奔跑,二人站到一旁,「咩都冇做過」。審訊今續。

涉9.29金鐘道暴動

8被告認罪4·17判刑

另外,區域法院昨亦開庭審理9.29金鐘道其中一宗暴動案,8名被告何狄恆、霍文聰、黃梓傑、羅康傑、陳和睿、陳恩富、岑璟禎及賴駒馳均承認控罪,還押至4月17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當日500名示威者以雜物堵路和佔據行車天橋,亦縱火和投擲汽油彈,眾被告在警方掃蕩推進時於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被制服,有被告被搜出黑色衣物、噴漆等。

【案件編號:DCCC 114,357/21】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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