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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油麻地衝突 護理學生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質疑「幕後推手」逍遙法外 被告允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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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網民號召「圍魏救趙」,213人被控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名案發時17歲的中五男生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陳廣池形容事發時社會正經歷「前所未有的黑暗冰河期」,質疑有幕後推手唆擺不知就裏的年輕人上前線,自己逍遙法外「䟴䟴腳」,提醒被告可向控方提供其餘涉案者的資料。

被告鄔梓龍(現年20歲)現為都會大學護理系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同案另外14名被告將於6月受審。

陳官判刑時稱,2019年11月社會被厚厚的陰霾籠罩,中大和理大先後發生暴動,示威者無法無天,以暴力取代法治;他們部署「戰略」,組成戰線營救校園內的人,並在案發地點一帶「瘋狂地」投擲汽油彈。陳官稱被告身上無攻擊性武器,只有輕量裝備,最終他被捕成為「炮灰」。

官指被告成「炮灰」

策劃者躲鍵盤後暗笑

陳官說,年輕人未必能洞察「網軍」的可怕和陰險,盲目跟從潮流,加上父母無適當提醒,便易墮「泥沼」。與此同時,一些策劃者為有如此多高學歷年輕人「入局」而躲在鍵盤後「暗笑」。陳官着被告認清該如何看待政治,日後成為守法的人,在考慮其年齡、更生需要等,接納報告建議的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年輕,愚蠢下犯案。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提到,現明白要改變社會並非一定要參與運動,對示威者的暴力行徑感不齒。辯方解釋,被告身上搜出的兩個戰術頭套是一名駕車載他到現場的陸姓男子給他的,被告稱呼對方「爸爸」。

陳官關注被告有否向警方提供這人的資料,質疑對方或是「幕後推手」,卻不承擔法律責任,「點解要個無辜年輕人攬晒上身,自己逍遙法外『䟴䟴腳』?世界唔係咁唔公平㗎嘛」。辯方隨後表示被告願意向控方提供他所知的資料,但不記得對方車牌。控方休庭後確認收到被告提供資料,惟「未必話非常協助到(法庭)」。

【案件編號:DCCC 843/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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