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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舉報多檢控少 江玉歡:將要求檢視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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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昨頭版報道,通訊辦被質疑執法寬鬆,過去逾15年接獲近3.4萬宗懷疑違規發放電子信息舉報,只有兩宗檢控。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向本報稱,將質詢當局,要求解釋原因,並要求檢視法例,可如何有效監管人對人促銷電話、垃圾電郵、短訊和WhatsApp信息等,以及海外短訊。

江玉歡稱每日都收到傳銷電話,如繳稅季節更會收到很多財務公司推銷,相信每名市民也困擾。對於通訊辦稱舉報量下跌反映調查和執法具成效,她反問「市民都不滿意,要不法例無用,要不無人執法,那麼立法做什麼?」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生效至今逾15年,江質疑政府曾否檢討,「2007年和現在已是兩個世界……直情是幾個世界,當時哪有小朋友用(智能)手機?」她指法例不能一成不變,建議全面檢視涵蓋範圍,又稱市民不喜歡主動舉報,政府更要自覺檢討。她建議政府研發攔截垃圾信息軟件。

現時條例規定發送人不可向《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號碼發商業電子信息,市民可表明拒收3類信息,包括預錄電話、短訊和傳真,不包括人對人促銷。HKJunkCall負責人胡文翰憂慮,將活躍號碼清單交給傳銷公司,最後或被用作人對人促銷。通訊辦稱,任何人欲取閱登記冊資料須申請及付費訂用帳戶,資料只准用於確定某使用者是否不願收信息,違反規定經定罪可罰款10萬元。

商業電話號碼 田北辰重倡限字頭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稱,立例時已覺難執法,他曾聯同科技界提出規定商業電話須使用某些數字作號碼開首以資識別,當局終以公司或可避過監管而拒納。他稱各方法也有漏洞,與其靠登記冊,當局應重新考慮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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