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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猶太臂章」喻遊行頸牌 主辦方指警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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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日的反對將軍澳填海遊行,有掛頸牌、拉警戒線等限制。遊行申請人、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昨形容警方針對遊行的限制措施「損害港人尊嚴」。據本報了解,周日另有團體「愛德循環運動」在觀塘海濱舉行慈善步行籌款,獲發的不反對通知書條件較少。愛德循環運動總幹事歐先生表示,未曾與警方就活動面對面會談,但有向警方提交包括遊行路線、糾察安排及內部指引等,而團體內部指引要求參加者須遵守《港區國安法》。歐認為,警方同意機構的內部指引,「跟隨指引,不會有好大(法律)風險」。

步行籌款團體:倘跟指引 風險不高

陳展浚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知悉要掛頸牌等要求時,第一反應是無法接受,形容安排「極度侮辱性」、「荒謬」,又形容戴頸牌感覺似「猶太人戴臂章」,但最終接受警方要求是希望表達居民訴求,形容今次遊行是「行為藝術」,「就是告訴別人,現在香港的遊行就是這樣」。

他續稱,若日後警方針對遊行的要求仍如今次,未必會再發起遊行。本報查詢警方會否檢討今次批出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要求,以及日後會否維持限人數、掛頸牌、用膠帶分隔等要求,警方僅回覆稱會就活動目的、性質、參與人數、過往經驗及最新形勢等因素全面評估風險,採取相應措施處理。

監警會成員陳錦榮昨以個人身分接受同一節目訪問稱可以理解警方安排,又說傳媒保持距離可避免不必要衝突。被問日後有關限制會否成常態,他相信警方會考慮每個活動規模、環境及持續時間等,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指需區分參加者 前監警會委員料續嚴管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亦理解警方安排,稱《蒙面法》下警方執法需區分遊行參加者及無關者,相信日後會維持同等嚴格的要求,「若取消(法例),主辦機構的糾察又做得足夠,或會慢慢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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