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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盼參考囚8月非禮案 官斥「連續侵犯」拒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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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3歲小提琴男導師涉上門為小學女生授課時,多次把手伸入女童內褲摸其私處,被裁定兩項罪成。辯方庭上求情稱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又要求參考另一宗教師一次非禮案判刑。法官林偉權斥被告「侵犯年紀如此小的女生」,對女童造成長期困擾,有急性壓力反應,事隔數年後女童作供時臉上仍「露出不快和困擾」。

事主現壓力反應 上庭有難色

辯方求情稱,被告為小學教師,是家庭經濟支柱,有固定且打算結婚的女友,女友知悉被告涉案,稱他重犯機會近乎零,且被告沒用恐怖、威嚇、利誘手段逼X就範,只是觸摸女童私處外面,冀林官量刑時參考上訴庭一中學男教師非禮兩名15歲男學生的案件,該教師判囚8個月。

林官反駁,本案情節和受害人後遺症比該案更嚴重,被告非禮行為「持續一段時間」,而此「連續行為」乃加刑因素。林官引述臨牀心理學家稱X事發後出現急性壓力反應,而事隔案發數年X於庭上作供時也臉有難色,認為被告行為「長期以來對X造成長期困擾」。

【案件編號:DCCC 59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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