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本月25份不反對書 八成有國安條款 今遊行首嚴限人數 消息:日後或沿用

發佈於

【明報專訊】「都會駅業主委員會」今日舉行百人遊行及集會,反對將軍澳區內填海及興建厭惡設施。本報翻查警方自本月「復常」後發出的25份不反對通知書,5個活動無加入條款要求主辦團體確保活動符合《港區國安法》,今日反填海遊行屬首次嚴格規定參與人數,要求主辦團體「呼籲多出的參與者離開」。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認為,若議題受大眾認同,主辦團體期望更多人一同表達意見,限制人數將令公眾活動發聲效果大減。據悉,警方將於遊行後檢討,日後除因應遊行議題和規模等因素,不排除下次公眾活動採同一或類似方式安排。

警叫主辦方提醒勿穿黃黑「敏感色」

主辦團體昨晚在facebook專頁「都會駅快訊」建議遊行參與者穿白色、橙色、綠色或紅色上衣。據了解,警方曾提醒主辦團體要求參與者不要穿「敏感顏色」,包括黃及黑。

警方回覆本報稱,自今年1月至本月19日共發出41份不反對通知書。本報翻查警方本月發出的25份不反對通知書,其中5個活動無加入國安條款,包括4個在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原定遊行當日(3月5日)或之前舉行的活動,以及一個自上月起三度舉行的節慶活動。此外,本月僅有兩項非宣傳或慈善性質的公眾活動,分別是女工會及今日的反填海遊行,後者再加入新條件,要求主辦團體呼籲超過人數上限的參與者離開。

人數超標屢勸無效或叫停 不解散或違法

據了解,若遊行期間參與者人數超上限而警方屢勸無效,不排除停止活動,若主辦團體和參與者未按要求解散,或違反未經批准集結罪,一旦出現暴力或其他違法情况,或觸犯非法集結罪,主辦方和參與者均面對刑責風險。

消息人士稱,若是次遊行順利舉辦,將釋出社會復和的信息,讓當局恢復信心,顯示公眾活動不至於如反修例事件時,每次均演變成堵路和放火等。消息又稱,警方將在活動後檢討,除因應遊行議題和規模等因素,不排除日後採取同一或類似方式安排。

曾是學民思潮及民主黨成員的遊行申請人代表陳展浚稱,就新設條件已有相應措施,例如按比例分配「頸卡牌」予參與者,並要求多出的人離開;若有市民中途加入,糾察會要求對方離開。他稱有信心遊行不會出現混亂或不法行為,又說現場有10名有組織社運經驗的糾察,需要時會要求警方介入。

陳寶瑩:加糾察行之有效 新條件斬趾避蟲

陳寶瑩表示,過往警方審批時若預料人數較多,一般是建議增加糾察,做法亦行之有效,認為警方施加新條件屬「斬腳趾避沙蟲」,而是次遊行「睇唔到有合理理由」加設新條件。她對未來會逐步放寬條件不感樂觀。

新思維主席狄志遠表示,市民依法享有集會及示威自由,強調本港昔日舉行10萬人遊行仍相當「企理」,認為警方憂民生議題出現使用暴力等危害國安情况屬「不對等」,施加新限制變相將所有公眾活動帶到「過高的國安層次」,或令主辦方和參與者避忌而拒絕舉辦或參與。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 9181 4676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警方 遊行集會 都會駅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