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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非法收受過億元賭注: 3人被捕, 警檢逾800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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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之1 –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鄒祥有(中)、總督察黎偉俊(左)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張兆樂(右)簡介案情。(伍浦鋒攝)

自世界盃比賽結束,各國球賽陸續恢復,為加強打撃非法賭博活動,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進行代號為「天晴」的行動,繼早前拘捕17人及檢獲700萬元現金,警方昨日(25日)再搗破一個收受賭注中心,檢獲逾800萬元現金,拘捕3名年齡介乎26至38歲的男子,涉嫌「營辦處所作收受賭注用途」及「收受賭注」,被捕人包括1名集團主腦及2名骨幹成員,警方相信集團由有三合會背景人士操控,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圖3之2 – 警方撿獲涉案名表及車匙。(伍浦鋒攝)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張兆樂指,行動中警方搜查了位於九龍、新界區的3個處所,包括一個位於紅磡的住宅單位,被集團利用作為經營收受非法賭注中心。另外,行動中警方檢獲逾800萬元現金、超過1.2億元港幣的投注紀錄、大批電話、電腦、點鈔機及其他銀行文件等。警方指,是次行動所檢取的現金數量為世界盃後同類案件中最大的一宗。張兆樂表示,警方經調查相信該集團運作了約2年時間,主要由一名主腦操控,另有2名主要助手,負責協助營運收受賭注中心、收波纜及收數的工作,有足球比賽的日子集團便會營運,賭客主要透過俗稱「HGA皇冠」的網上平台向集團落注,結算時集團會要求賭客以現金進行交易,以增加警方的舉證難度,警方相信集團每月的投注額超過6,000萬港元,單一投注額可達數十萬元。


圖3之3 – 警方撿獲大量現金。(伍浦鋒攝)

於警方發言人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第七及八條,任何人從事非法收受賭注,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向收受賭注者投注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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