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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天后站、圖燒紙箱及販毒等罪 19歲男入獄49個月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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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大批市民仍在港島一帶集結,其中兩名19歲男生涉嫌在天后站破壞港鐵設施,及在路上試圖燃燒紙箱,因而被控企圖縱火等共7罪,其中首被告翌年涉販毒被捕及還押。首被告早前承認企圖刑事損壞、刑事損壞、企圖縱火、販毒共4罪,另1項企圖刑事損壞罪存檔法庭,今(10日)被判監禁49個月。

該宗區域法院案件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被告張世康(現年19歲,案發時17歲)當日穿黑衣及帶備長傘,大肆破壞港鐵的閉路電視及天花板的4條光管,屬於預謀犯案及容易引起他人效仿,事後亦無力賠償港鐵逾6千元維修費。法官斥被告無知及愚昧犯案,罔顧光管會砸傷途人。

法官續指,被告離開地鐵站後,試圖用點燃一個紙箱但不成功。被告帶備打火機屬預謀犯案,幸好未能點燃紙箱,沒有進一步危害人命或造成財物損失,情節較同類案件較微。法官就被告的兩項刑事損壞及一項企圖縱火,判囚16個月,並就被告販運可卡因的罪名判囚33個月,由於販毒罪與上述3罪的性質不同,故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