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情節嚴重失認罪減刑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承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法官原本判囚3年8個月,控方指出不符合「情節嚴重」類別門檻,最終呂遭改判5年,失去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他不服提上訴,是首宗針對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上訴案,上訴庭早前考慮後駁回。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呂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聆訊尚未排期。 相關文章:上訴許可呂世瑜最低刑期港區國安法終審法院 Up Next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不要錯過 醫衛局:暫無偽造檢測投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指立國安條例後風險增 港成俄避制裁地點 美更新對港營商指示 港府:圖製恐慌 社工局交紀委備選新名單 剔除陳虹秀 主席:需予公眾無負擔印象 孫玉菡:短期刊憲 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冀列「其他參加者」 林景楠稱「中計」參選 認反中亂港 任從犯證人冀減刑 官指供辭作用不大 「後悔難堪」 楊岳橋:應拒否決財案 新東5人冀列積極參與者 楊稱「只是發言人」 劉頴匡:為爭五大訴求 鄒家成:「墨落」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