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被告留學美加 97年為「貢獻中港」回流 發佈於 1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判辭透露男被告黃德強早年曾留學美加及生活,1997年回港,「希望為中港的未來貢獻」,後來開辦太極武館,惟因疫情影響武館生意,加上同情2019年社會運動受害者,最終遷怒政府。女被告張文芝本來過着平凡生活,受男被告所託保管弩,形容她遭對方「利用」。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無牌管有槍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涉非法收受過億元賭注: 3人被捕, 警檢逾800萬元現金 不要錯過 涉姦醉娃 的士司機被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童樂居最後一案 職員虐兒襲擊罪成 暴動罪脫後發還原審 法律學生終極上訴 踢劫七旬婦碌卡5萬 地盤工囚42月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涉案三人上訴終院獲批許可 (12:01) 申遊行指引增國安條文 涵主辦責任 鄧炳強:按國安法修改 審批門檻沒變 鄧:擬年增最多2500部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