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被告留學美加 97年為「貢獻中港」回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判辭透露男被告黃德強早年曾留學美加及生活,1997年回港,「希望為中港的未來貢獻」,後來開辦太極武館,惟因疫情影響武館生意,加上同情2019年社會運動受害者,最終遷怒政府。女被告張文芝本來過着平凡生活,受男被告所託保管弩,形容她遭對方「利用」。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無牌管有槍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涉揑造販毒案搜屋紀錄 4警控失當 不要錯過 教頭煽動顛覆情節嚴重囚5年 判最低刑期 認罪減刑未扣足 官指帖文如病毒擴散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黎智英案煽動刊物作者涵區家麟胡志偉 共引161篇 官指對中共特區展嚴重敵意偏見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官:黎長年恨中共 國安法下堅定尋制裁 墊支登報訪美游說凝聚戰線 左右「重光」 官:「請求制裁」毋須證措施已推 「科技禁運」可歸類勾結罪「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