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被告留學美加 97年為「貢獻中港」回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判辭透露男被告黃德強早年曾留學美加及生活,1997年回港,「希望為中港的未來貢獻」,後來開辦太極武館,惟因疫情影響武館生意,加上同情2019年社會運動受害者,最終遷怒政府。女被告張文芝本來過着平凡生活,受男被告所託保管弩,形容她遭對方「利用」。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無牌管有槍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涉揑造販毒案搜屋紀錄 4警控失當 不要錯過 教頭煽動顛覆情節嚴重囚5年 判最低刑期 認罪減刑未扣足 官指帖文如病毒擴散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官關注控方「似乎無咩事實證人」 (16:08)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控方引三案 稱「一黨專政」必指向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