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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擲燃燒樽定罪上訴 官指理據牽強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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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發時就讀樹仁大學傳理系的男生被指2019年10月6日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在深水埗一後巷投擲燃燒的玻璃樽,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成,判囚4年9個月。他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昨拒批許可。法官彭偉昌認為上訴理據「牽強莫名」,法庭有堅實基礎裁定上訴申請人就是投擲玻璃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