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擲燃燒樽定罪上訴 官指理據牽強拒批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就讀樹仁大學傳理系的男生被指2019年10月6日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在深水埗一後巷投擲燃燒的玻璃樽,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成,判囚4年9個月。他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昨拒批許可。法官彭偉昌認為上訴理據「牽強莫名」,法庭有堅實基礎裁定上訴申請人就是投擲玻璃樽的人。 相關文章:上訴駁回反修例事件樹仁大學縱火 Up Next 小機構退還比例「誇張」 倡另設撥款機制供揀 不要錯過 【Emily】立會捐血日 陳家珮獻第一次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石硤尾七人車疑遭縱火焚毀 (15:13) 尼泊爾示威襲權貴象徵 酒店成目標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貨車九龍灣疑遭縱火 波及吊臂車燈柱 (10:43)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反恐藏刀案裁分期執行 被告刑期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