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金鐘暴動7人囚30.5至36月 官:持槌竹擲物罪責較嚴重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涉及8男,早前承認暴動罪,當中7人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餘一人案發時16歲男生候懲。法官指部分被告在暴動現場屬協助及鼓吹的角色,有3人更分別持鐵槌、長竹枝及向警方投雜物,罪責更嚴重。惟考慮部分被告年輕,及各被告候審期間努力更生,酌情減刑後判處監禁30.5至36個月。 相關文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金鐘 Up Next 小機構退還比例「誇張」 倡另設撥款機制供揀 不要錯過 【Emily】立會捐血日 陳家珮獻第一次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 瞞子行蹤 蔡天鳳前家姑妨司法罪成 官:有權不答警方無權「放煙幕」 料護子心切犯案 父非禮女兒3罪脫 官:事主證供矛盾 批主控未能履責 庭上嚎哭不專業 涉藉口「糾正雙性戀」 男子控非禮女友11歲侄女 不獲回遷孕婦批不公 官問恩恤平民屋宇拒絕 大坑西案官屢提考慮和解 平民屋宇:租客無權挑戰收樓